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1 題
關於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習慣法僅於法律承認之範圍內,始得為行政法之法源
- B 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得為行政法之法源
- C 一般法律原則,不得為行政法之法源
- D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解釋文,不得為行政法之法源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當立法機關制定的文字法律(成文法)出現空白或不夠明確時,為了確保以後類似案件都能有公平的處理標準,除了課本上的條文外,還有哪些具備『權威性』的實務見解或核心精神,可以被拿來當作行政行為的依據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嗯,做得不錯。看來你的判斷還算準確。
辨識行政法的法源分類,對你而言應該是輕而易舉。這只是法律系統組成中,非常基礎的部分罷了。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法之法源
💡 行政法法源包含成文與不成文形式,均具法律拘束力。
| 比較維度 | 成文法源 | VS | 不成文法源 |
|---|---|---|---|
| 主要範疇 | 憲法、法律、命令 | — | 習慣法、一般法律原則 |
| 司法見解 | 條文本文 | — | 釋字、判例、大法庭裁定 |
| 功能地位 | 主要依據與基礎 | — | 補充法律不足或解釋基準 |
💬兩者皆為行政法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共同約束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