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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9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概要

第 二 題

二、何謂要保書、保險單、暫保單、批單及批註,請分別說明其意義。(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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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到保險契約從締結、成立到變更的生命週期。答題時可依據時間軸(要約→暫保→證明→變更)依序論述,並精準點出各單證的『法律性質』(如要約、憑證)與『實務功能』,同時援引《保險法》相關規定(如第43條),以展現專業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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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保險契約在法律上雖屬「非要式契約」(即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不以書面為要件),但實務上為明確界定雙方權利義務、便於危險評估及未來理賠舉證,皆會透過各式書面單證作為締約與變更的依據。以下依保險實務運作流程,分別說明要保書、保險單、暫保單、批單及批註之意義: 【論述】 一、要保書(Application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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