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09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 題

民事訴訟法第41條被共同選定之被選定人為數人而無訴訟代理人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被選定人其中一人死亡時,訴訟程序在新任被選定人承受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 B 被選定人其中一人死亡時,其資格由該被選定人之繼承人繼承
  • C 他造對於被選定人其中一人之行為,其效力及於全體被選定人
  • D 基於當事人恆定原則,被選定之人一經選定,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更換或增減

思路引導 VIP

若某社區有一百位居民選出了三位代表來負責訴訟。現在對造律師有一份極為緊急的法律文件要送達,為了達成程序上的效率與簡化,你認為法律應該要求對造必須『同時找到這三個人』才算送達成功,還是只要『找到其中一人』就能對這整組代表產生效力?為什麼這樣規定比較合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被共同選定之被選定人為數人時,其相互間為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共同訴訟關係。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適用該條各款之規定,其中該條第二款明文規定:「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其效力及於全體。」基於此項規定,當他造對於被共同選定之被選定人數人中之其中一人為訴訟行為時,其效力將依法及於全體被選定人,因此選項C之敘述為正確。

🏷️ 相關主題

民事訴訟法之訴訟主體與訴訟程序進行
查看更多「[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