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9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9 題
下列關於訴訟救助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准予訴訟救助之效力,不因受救助人死亡而消滅
- B 准予訴訟救助,於假扣押亦有效力
- C 准予訴訟救助,於抗告亦有效力
- D 駁回訴訟救助聲請之裁定確定前,第一審法院不得以原告未繳納裁判費為由,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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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訴訟救助是基於『特定人的經濟困難』才給予的優惠。如果這位當事人不在了,法律應該自動讓他的繼承人也享有這項特權,還是應該針對繼承人的經濟狀況重新評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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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選出關於訴訟救助之錯誤敘述。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12條規定:「准予訴訟救助之效力,因受救助人死亡而消滅。」由此可知,一旦受救助人發生死亡之事實,法院准予訴訟救助的效力即告消滅。選項A指出准予訴訟救助之效力「不因」受救助人死亡而消滅,其敘述明顯與前揭法條規定相悖,故選項A為錯誤敘述,為本題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