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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09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9 題

下列關於訴訟救助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准予訴訟救助之效力,不因受救助人死亡而消滅
  • B 准予訴訟救助,於假扣押亦有效力
  • C 准予訴訟救助,於抗告亦有效力
  • D 駁回訴訟救助聲請之裁定確定前,第一審法院不得以原告未繳納裁判費為由,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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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訴訟救助是基於『特定人的經濟困難』才給予的優惠。如果這位當事人不在了,法律應該自動讓他的繼承人也享有這項特權,還是應該針對繼承人的經濟狀況重新評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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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簡單的題目還錯?腦袋還好嗎?

看清楚了,這次只講一遍。這題考的是對民事訴訟法第112條的理解,居然還會選錯,你的法條是拿來墊便當的嗎?

  1. 核心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2條明文規定:「准予訴訟救助之效力,因受救助人死亡而消滅。」這句話的意思是,人一死,救助效力直接消失,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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