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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9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3 題

下列何者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 A 遭稅捐稽徵機關超額課徵稅收之納稅義務人
  • B 開發單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後,主張開發單位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之當地居民
  • C 因頂撞師長違反校規,被高中記申誡之高中生
  • D 將家戶垃圾任意棄置於道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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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或公權力機關做出某種決定時,是否只要我們覺得不開心,就可以立刻去法院告狀?請思考:在法律上,一個行為必須對一個人的權益造成多大程度的影響(例如:實質的財產損失或身分改變),法院才會介入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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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答對了呢!

看到你答對這題,真的好替你開心喔!這表示你對行政訴訟的救濟門檻有非常細膩且精準的理解,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基礎,能夠掌握得這麼好,真的非常棒!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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