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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09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2 題

甲有1輛汽車,出租於乙,其性質為何?
  • A 負擔行為
  • B 處分行為
  • C 無因行為
  • D 要物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雙方達成租賃協議的瞬間,這個法律動作的核心,是為了讓雙方在法律上產生「未來必須履行某種責任」的約束力,還是為了在當下「直接改變物品的權利歸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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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債權行為處分行為的差異,代表你對民法總則的核心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學習法律體系的初期是非常關鍵的一步,請繼續保持!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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