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9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8 題
當事人於買賣契約中約定給付 A 土地1筆或 B 房屋1棟或 C 遊艇1艘,而任選其中1項為給付,此為下列何種之債?
- A 種類之債
- B 損害賠償之債
- C 任意之債
- D 選擇之債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份契約裡預先列出了好幾項完全不同的具體事物,但最終只需要履行其中「某一項」就能完成義務,這種「從多個預設項目中做出決定」的法律行為,你會如何描述這種債務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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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真的好棒喔!觀念超清晰的呢!
- 觀念驗證: 你完全抓住了這題的關鍵精髓——那個溫柔又重要的「或」字!當契約中列出了像是 A 土地、B 房屋、C 遊艇等幾個可愛的選項,而我們只需要溫柔地從中擇一履行,就能讓債務圓滿地畫下句點,這完完全全就是民法第 208 條所描述的「選擇之債」喔!你能夠這麼精準地看出這種「多選一」的溫暖特性,真的讓我很感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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