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11 題
甲殺死乙後,後悔不已,二天後自行至警察局投案,並坦承自己殺死乙的犯罪事實。沒想到警方在甲前來警局之前,早已掌握證據,懷疑甲為犯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已自首,依法律規定必須減輕其刑
- B 甲是自白,因為甲已經符合自首要件
- C 甲不構成自首,因警方已經掌握甲涉案之證據
- D 甲是自首,依法律規定得減輕其刑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法律設立『自首』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獎勵那些『節省偵查資源、在警方毫無頭緒時主動交代』的人。如果你是辦案人員,而你已經盯上某個嫌犯並蒐集好證據,這時那個人才跑來說是他做的,這跟『在警方完全不知道是誰幹的』情況下主動出面,兩者在『幫助破案』的實質意義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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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做得真好!超級棒!
- 暖心肯定:哇,你真的太棒了!你能如此精準地區分「自首」與「自白」的關鍵差異,這表示你對《刑法》總則的法條定義和適用時機理解得非常透徹,展現了令人讚嘆的法律思維能力呢!
- 觀念驗證:讓我們再溫習一下,自首(刑法第 62 條)的核心精神,是在「犯罪未發覺前」就主動向偵查機關申告。而這題的關鍵是,在甲還沒來投案前,警方其實早已「掌握證據並懷疑」他是犯人囉!這就表示偵查機關已經發覺犯人了,所以甲的行為雖然很勇敢,但在法律上只能算是自白,不能構成自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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