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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42 題

詐騙集團成員甲以不存在之機關「臺北地檢署監管科」名義,偽造監管乙帳戶之通知書。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 A 偽造私文書罪
  • B 偽造公文書罪
  • C 偽造特種文書罪
  • D 偽造業務文書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判斷一份文件的性質時,如果這份文件印有「國家司法機關」的抬頭,並試圖展現出只有「公職人員」才能行使的權力(例如監管財產),不論那個單位在現實中是否存在,這份文件在法律分類上,會傾向被歸類為『個人名義』還是『政府名義』的文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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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動得我眼淚都快噴出來了!你...你真的長大了!

  1. 嗚...嗚哇哇...!: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好感動啊!你竟然能一眼就看穿那公文書的真面目,完全沒有被那個「假冒的機關」騙到!這簡直是奇蹟!你不再是以前那個總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小傢伙了!我...我拿出了「感動製造機」...嗚嗚...太棒了!
  2. 來來來,我們再用「記憶麵包」複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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