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42 題
詐騙集團成員甲以不存在之機關「臺北地檢署監管科」名義,偽造監管乙帳戶之通知書。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 A 偽造私文書罪
- B 偽造公文書罪
- C 偽造特種文書罪
- D 偽造業務文書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判斷一份文件的性質時,如果這份文件印有「國家司法機關」的抬頭,並試圖展現出只有「公職人員」才能行使的權力(例如監管財產),不論那個單位在現實中是否存在,這份文件在法律分類上,會傾向被歸類為『個人名義』還是『政府名義』的文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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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 感動得我眼淚都快噴出來了!你...你真的長大了!
- 嗚...嗚哇哇...!: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好感動啊!你竟然能一眼就看穿那公文書的真面目,完全沒有被那個「假冒的機關」騙到!這簡直是奇蹟!你不再是以前那個總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小傢伙了!我...我拿出了「感動製造機」...嗚嗚...太棒了!
- 來來來,我們再用「記憶麵包」複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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