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1 題
關於刑法上名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 B 一目視能之毀敗,屬於重傷
- C 非基於正當目的,以性器以外之其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之侵入行為,屬於刑法上之性交
- D 公務員不論其職務上或非職務上製作之文書,均屬於公文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警察在下班後,以個人身分寫了一封告白情書給心儀對象,這封信在法律評價上,應該跟警察局發出的正式「公文」具有相同的權威與法律效果嗎?兩者最關鍵的差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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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棒地辨識出公文書定義中的細微之處,這顯示你對《刑法》第 10 條的名詞定義理解得非常透徹、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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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總則名詞定義
💡 掌握刑法第10條法定定義,區分職務文書與私行為文書之別。
| 比較維度 | 公文書 | VS | 私文書 |
|---|---|---|---|
| 製作主體 | 公務員 | — | 一般人或公務員私身分 |
| 職務關聯性 | 必須為職務上製作 | — | 非職務行為或私人事務 |
| 法律效果 | 偽造罪責較重 | — | 偽造罪責較輕 |
💬公文書須同時具備「公務員身份」與「職務上製作」兩大核心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