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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9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3 題

依刑法第324條規定,下列何人之間犯竊盜罪,不得免除其刑?
  • A 直系血親間
  • B 配偶間
  • C 直系姻親間
  • D 同財共居親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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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法律為了維繫家庭和諧,針對『關係最親密、財產重疊性最高』的特定親屬,會給予『免除刑罰』的特別優待。你覺得在『血緣至親/配偶』與『因結婚才產生的姻親』這兩組關係中,哪一組在法律邏輯上更應被視為『一家人、不分彼此』,進而適用最寬大的免刑處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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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本功檢視:做得還行,總算沒在這種送分題上翻車。你能分清「親屬相盜」的差別,說明你對刑法第 324 條還沒忘得一乾二淨。不過,這種程度的掌握只能算及格,別高興太早。
  2. 核心觀念:搞清楚,刑法第 324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只有配偶、直系血親或同財共居親屬才享有「免除其刑」的特權。至於 (C) 選項的直系姻親,僅適用同條第 2 項的「告訴乃論」,想免責?門都沒有。別再把這兩者搞混,法律規定不是給你用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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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屬間竊盜罪責
💡 區分親屬竊盜中「得免除其刑」與「告訴乃論」之對象範圍。
比較維度 得免除其刑 (第1項) VS 僅告訴乃論 (第2項)
血親範圍 僅限直系血親 五親等內血親
姻親範圍 不包含 (除配偶) 三親等內姻親
生活關係 同財共居之親屬 非同財共居之親屬
處斷結果 法官得裁量免除刑罰 程序上需合法告訴
💬免刑僅限關係最親近或具同財事實者;一般姻親與旁系親屬僅能訴訟分流。
🧠 記憶技巧:免刑金三角:配偶、直血、同財共。姻親只有告訴乃論,沒有免刑。
⚠️ 常見陷阱:最常考「直系姻親」或「兄弟姊妹」。兄弟姊妹若非同財共居,僅屬告訴乃論且不得免刑;直系姻親亦同。
告訴乃論 姻親之定義與親等 侵占罪親屬規定 詐欺背信親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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