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9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甲借乙五萬元,乙於清償期屆至拒不還錢,甲數次要求乙返還,乙均置之不理。某日,甲因急需用錢,叫其子丙佯裝黑道持槍出面討債。丙持遊戲用不具殺傷力之水槍至乙宅,指向乙之頭部,威脅乙不馬上返還五萬元,即要殺死乙。正在煮飯乙之妻丁聞風,為了救乙,情急下,即持菜刀向丙後腦揮砍數刀,丙立即倒地不起,經送醫急救後死亡,但丁如果稍加觀察應可以知道丙所持者是玩具水槍。試問:甲、丁應負何刑責?(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首先應辨識丁的防衛行為涉及「客觀侵害輕微,主觀卻誤認嚴重」的「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誤想防衛)」爭點,須運用「限制法律效果之罪責理論」推導其過失致死刑責。其次,分析甲的行為時,要注意甲索討的是「合法債權」,因欠缺不法所有意圖而不成立財產犯罪,僅成立強制罪之教唆犯;且甲對丙的死亡結果缺乏客觀歸責,毋庸負殺人或致死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