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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09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三 題

某次街頭發生抗爭事件,警方隨身攝影機無意中拍到有人趁機破壞路邊停放轎車並取走車內皮包一只的畫面,調集附近街道監視錄影器,發現同樣穿著之人約十分鐘打開車號1234之轎車車門,將皮包放入後開車離去。警方蒐集相關資料後確認該人為甲,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搜索甲宅,果然於宅內找到該只皮包。甲遭檢察官起訴,甲主張警方之蒐證違法侵害其隱私權及人格權,錄影畫面及遭扣押之皮包均不得作為證據。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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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先將爭點拆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警方在公共場所(街頭)錄影及調閱監視器」是否侵害隱私權(涉及合理隱私期待與任意偵查的界線);第二階段是「基於前述證據聲請搜索票取得之證物」是否受毒樹果實理論污染。解題需運用『合理隱私期待』基準判斷蒐證合法性,再檢驗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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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警方於公共場所之錄影與調閱監視器是否侵害隱私權而構成違法蒐證?依此取得之證據及後續聲請搜索票扣押之證物,是否具證據能力? 【解析】 壹、錄影畫面之證據能力(警方蒐證適法性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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