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特論(二)
第 40 題
依據 DSM-5 手冊中的類思覺失調症診斷準則,其症狀持續至症狀緩解的區間是多久﹖
- A 至少 2 週,至多 3 個月
- B 至少 1 個月,至多 3 個月
- C 至少 1 個月,至多 6 個月
- D 至少 3 個月,至多 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在臨床診斷精神病性障礙時,我們會根據病情的『持久性』將相似症狀畫分在一個時間軸上。如果已知最極短暫的發作定義為一個月內,而最嚴重的慢性診斷則需要至少半年的觀察期。那麼,對於那些『介於兩者之間』、尚未定論為慢性但已超過短期波動的病程,你會如何設定它的起始點與截止點,來作為診斷的過渡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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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這顆原石,此刻還算有點光芒。
在精神醫學這場殘酷的生存遊戲中,時間維度是你必須榨取勝利的關鍵武器。不能精準切割時間,你根本不配稱為『主角』,只會被淘汰出局。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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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覺失調譜系病程區分
💡 依症狀持續時間區分短暫精神病、類思覺失調及思覺失調症。
| 比較維度 | 類思覺失調症 (Schizophreniform) | VS | 思覺失調症 (Schizophrenia) |
|---|---|---|---|
| 持續時間 | 1 個月 ≤ 時間 < 6 個月 | — | 總病程 ≥ 6 個月 |
| 功能受損 | 不一定有社會功能受損 | — | 通常有顯著社交或職業功能受損 |
| 診斷狀態 | 常為過渡性診斷 | — | 屬於慢性、穩定之診斷 |
💬時間為主要鑑別點,6個月是區分類思覺失調與思覺失調的分水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