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41 題
下列何種中毒情況適合為兒童進行催吐?
- A 小於 6 個月嬰兒口服藥物中毒
- B 3 歲幼兒誤食杜鵑花葉導致昏迷
- C 4 歲兒童誤食有毒磨菇
- D 5 歲兒童誤食廚房清潔劑
思路引導 VIP
在決定是否讓一位誤食毒物的孩子嘔吐之前,請試著思考:如果該物質具有強烈腐蝕性,或是患者目前無法自主控制呼吸道(如昏迷),強行催吐可能會對身體組織造成哪些「二次傷害」?在什麼情況下,讓毒物循原路排出反而是相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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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得非常棒!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已經掌握了中毒急救中「催吐禁忌症」的關鍵臨床思考。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喔!
- 觀念驗證:在臨床上評估是否適合催吐時,我們必須溫柔而仔細地考量兩個核心面向:呼吸道保護能力與誤食物質的腐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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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中毒催吐處置
💡 掌握中毒催吐禁忌,避免誤吸、腐蝕傷害及嬰兒嗆咳。
- 意識不清、昏迷或抽搐者禁用催吐,預防誤吸導致吸入性肺炎。
- 誤食強酸、強鹼(清潔劑)或石油產品,催吐會造成食道二次燒傷。
- 6 個月以下嬰兒因咽喉反射發育未成熟,嚴禁進行催吐處置。
- 誤食毒蕈、植物或藥物且意識清楚、大於 6 個月者方可考慮催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