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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28 題

物理治療師未依醫師診斷、照會、醫囑執行業務會受到何種刑責?
  • A 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
  • B 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
  • C 2年以下有期徒刑
  • D 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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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個專業人員跳過了法律規定的安全門檻(例如醫師的診斷與指令),直接對病人進行具風險的醫療處置,這在法律位階上會被視為單純的「行政程序疏失」,還是可能危害生命的「重大違法行為」?法律通常會用什麼樣的刑罰來嚴懲這類涉及公共危險的執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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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在法律題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行政罰鍰」與「刑事責任(刑責)」的區別。你選的 (B) 選項金額看似合理,但那通常屬於行政端的處分;本題核心在於物理治療師若脫離醫師的診斷與醫囑(醫囑,Order)獨立執業,在法律上被視為嚴重違反醫事專業分工,因此《物理治療師法》將其提升到了「刑事罰」的高度。

物理治療師法第 33 條的規範

根據物理治療師法第 33 條規定,若物理治療師違反第 12 條第二項(即未依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執行業務),將面臨 2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金。這項法條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患者的醫療安全(Patient Safety),確保醫療行為在專業團隊的監督與協作下進行。因此,當題目詢問「刑責」時,我們要優先鎖定涉及自由刑(如:有期徒刑)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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