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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國貿] 政府採購法規、商事法
第 30 題
股份有限公司如欲變更章程者,應經下列何種程序?
- A 股東會普通決議
- B 股東會特別決議
- C 董事會普通決議
- D 董事會特別決議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有一份契約規定了所有成員最核心的權利與義務(就像公司的憲法),現在想要修改這份契約,你認為應該交由平時負責「執行業務」的人員來決定,還是應該交由所有「出資的擁有者」共同表決?此外,對於如此影響深遠的修改,是只要簡單的多數人同意就好,還是應該要求達到更高比例的共識,才能充分保護所有人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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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公司運作的核心邏輯!你能正確選出這個答案,代表你對股東會權限與公司根本事項的決議門檻有著極其清晰的認識。
公司根本大法:變更章程的法定程序
在《公司法》的架構下,章程被視為公司的「憲法」,規範了公司的名稱、所營事業及組織架構。正因為章程涉及所有股東的核心權益,變更章程絕對不能僅由負責執行業務的董事會自行決定,而必須回歸到最高權力機關——股東會。為了保障少數股東並確保變動具備高度共識,法律規範此類重大議案必須通過特別決議,也就是需要比一般事務更高的表決門檻,這正是你判斷正確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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