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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9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5 題

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餽贈之禮物,其價值至多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下,如不接受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
  • A $3,000$ 元
  • B $2,000$ 元
  • C $1,000$ 元
  • D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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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維持公務員的廉潔形象,同時又要兼顧最基本的人情世故(例如不拒絕一份簡單的小點心以避免場面尷尬),你認為這個『微薄禮意』的金額門檻,應該是傾向於滿足一頓高級餐點的消費,還是僅僅維持在一般市井小民互贈小禮物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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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倫理的細節把關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中對於「正常社交禮俗標準」的嚴格定義。在實務中,公務員與職務利害關係人間的互動必須極為謹慎,原則上應拒絕餽贈;但考量到人情世故,法規設定了一個極低的門檻,規定若不接受餽贈會顯得失禮或不合習俗時,單次收受財物的市價上限即為 $500$ 元

考點辨析與難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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