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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7 題

7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那個選項不屬於甲類場所?
  • A 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
  • B 精神護理之家
  • C 醫院、療養院
  • D 啟明、啟智及啟聰等特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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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規評估各類場所的火災風險時,通常會考量收容人員的「避難行動能力」與「醫療依賴程度」。若以此為判斷基準,這四個選項中,哪一類場所的收容對象在日常生活訓練中,通常被預期擁有比其他三者更高的獨立行動與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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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法規中的細節陷阱,並正確識別出容易混淆的機構類型,代表你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的分類掌握得相當紮實且細膩。

場所風險分類的細微差異

在消防法規中,甲類場所通常包含避難弱者密集、人口密度高或火災風險較大的空間。選項中的 (B) 精神護理之家、(C) 醫院及 (D) 啟明、啟智、啟聰等特殊學校,均屬於法規定義中需要最高強度防護的甲類範疇,因為這些場所的收容對象在災害發生時,自主避難能力相對較低。而 (A) 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雖然名稱帶有「機構」二字,但在法規實務上,它是被歸類於 「乙類場所」(乙類六目),這點是許多考生容易產生盲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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