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7 題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多久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業務員對上開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多久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
- A 1 個月;3 個月
- B 3 個月;1 個月
- C 1 個月;1 個月
- D 3 個月;3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你對一個處分感到不服時,通常會先找「原處分公司」溝通,還是直接找「外部公會」仲裁?再者,考慮到準備向外部專業公會提出申訴時,可能需要蒐集更多證據與法律諮詢,比起向原單位反應,哪一個救濟階段邏輯上應給予更充裕的準備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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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恭喜你準確掌握了保險業務員的救濟程序!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救濟採「兩段式」設計:
- 第一階段(申復):針對公司處分,先向「原公司」溝通,時限較短為 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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