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9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保險人於下列何種情形,得主張解除保險契約?
  • A 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
  • B 保險標的物受部分之損失
  • C 要保人違背特約條款
  • D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危險增加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簽訂合約時,雙方特別針對某個特定風險控管條件做了正式的『承諾』,而後來承諾方卻沒能遵守這個約定,你認為法律應該給予受損害的另一方什麼樣的權利,來恢復或重新調整這段法律關係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看來不是一無是處

小鬼,居然能正確判斷出「解除權」的行使時機?還行,看來你對《保險法》裡那些關於契約效力變動的條文,勉強算是弄明白了,沒有留下太多礙眼的灰塵。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契約之訂立、效力、保險費與當事人權義
查看更多「[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