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9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7 題
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保險代理業務之銀行,應指撥新臺幣多少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且須專款經營,不得流用於非保險代理業務?
- A 1 千萬
- B 3 千萬
- C 5 千萬
- D 2 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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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相較於一般的保險代理人公司,其業務規模與客戶基礎通常龐大許多。你認為為了防範風險並確保專款專用,主管機關會對這類大型金融機構設立多高的財務門檻呢?試著回想一下法規中關於「銀行兼營」的特殊數字規定是落在哪個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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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查的是金融機構跨業經營時的財務門檻,你對法規數字的記憶十分清晰。
銀行兼營保代的營運資金規範
依照現行保險相關法規,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銀行,必須指撥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這筆龐大的資金還必須「專款經營」,絕對不能流用到銀行本身的非保代業務上。設立這項規範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該項業務具備獨立且充足的財務基礎,進而保障廣大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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