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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9 題

銀行兼營保險經紀人業務,應指撥新臺幣多少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且須專款經營,不得流用於非保險經紀業務?
  • A 1,000 萬元
  • B 3,000 萬元
  • C 5,000 萬元
  • D 8,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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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銀行作為大型金融機構,其規模遠大於一般的保險經紀人公司。當政府要求銀行提撥一筆『專款』來經營保險業務以展現專業度與誠信時,這個金額會傾向設定在一個較輕微的門檻,還是會設定一個與銀行財務體量相稱、較具分量的基準點,以確保該業務能穩健發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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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銀行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時,必須具備足夠的風險承擔能力獨立營運水準。法律規定應指撥至少 $5,000 \text{ 萬元}$ 作為營運資金,並強調專款專用,嚴禁流用於非保險經紀業務。這能有效防止銀行內部資金互相排擠,確保消費者的保單權益不受銀行其他業務波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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