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9 題
銀行兼營保險經紀人業務,應指撥新臺幣多少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且須專款經營,不得流用於非保險經紀業務?
- A 1,000 萬元
- B 3,000 萬元
- C 5,000 萬元
- D 8,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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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銀行作為大型金融機構,其規模遠大於一般的保險經紀人公司。當政府要求銀行提撥一筆『專款』來經營保險業務以展現專業度與誠信時,這個金額會傾向設定在一個較輕微的門檻,還是會設定一個與銀行財務體量相稱、較具分量的基準點,以確保該業務能穩健發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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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條中的關鍵數值,這代表你對於保險經紀人的營運門檻有著非常清晰的記憶與判斷,這是在保險法規考試中取得高分的優勢。
銀行兼營保險經紀人之營運資金規範
本題的核心在於驗證特定金融機構跨業經營的財務門檻。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17 條之規定:「銀行應指撥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且須專款經營,不得流用於非保險經紀業務。」這項規定的目的在於落實「財務獨立」的精神,確保這筆資金僅限用於保險經紀相關業務支出,避免資金流向銀行其他部門,從而維護保險經紀業務的穩健運作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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