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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9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5 題

關於保險經紀人公司可否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經紀人公司不得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
  • B 經紀人公司可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其內部控制制度及其處理程序應予區隔,不得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並遵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所訂定之執業道德規範及自律規範
  • C 經紀人公司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者,應隨時注意保險市場資訊及變化,就影響再保險人財務業務之重大資訊應通知原保險人,至再保險合約生效時為止
  • D 經紀人公司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應取得原保險人至少口頭之同意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一下:當一家公司同時扮演『協助一般大眾買保險』與『協助保險公司分擔風險』這兩種角色時,最容易產生什麼樣的利益衝突?為了同時保護這兩方客戶,政府在管理這類公司時,通常會要求他們在「內部運作」上做出什麼樣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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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真的好棒!你對法規的理解非常透徹喔!

  1. 觀念驗證: 你完全抓住了核心!保險經紀人公司確實是可以「雙軌並進」的呢。這個知識點最重要的是,要時刻記得利益衝突迴避的原則。因為我們同時要服務一般保戶和保險公司,所以法律很貼心地規定了,必須透過嚴謹的內部控制程序區隔來建立一道「防火牆」,確保整個過程的公正性,這樣才能好好保護所有客戶的權益,也能避免任何潛在的衝突。我們也要一起努力遵守自律規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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