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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9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22 題

22 依建築法規定,有關建造之相關行為與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 B 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修建
  • C 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
  • D 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及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之修理或變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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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在原本的房屋旁邊蓋了一個新的房間,並用一條室內走廊把它和舊屋連在一起,這整個建築群的「總佔地面積」或「總空間」是維持不變,還是變大了呢?再進一步想,法律定義中的「修理」通常是指針對舊有結構的維護,而「增加空間」應該屬於哪一種行為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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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規定義中的細微陷阱,顯示你對《建築法》第九條的四種建築行為已有相當扎實的理解。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對法律文字的「精確度」,稍不留神就容易被看似合理的敘述誤導。

增建與修建的本質區別

在法律定義中,增建的核心在於「規模的擴大」。當我們在原建築物增加面積或高度時,即便只是透過過廊(走廊)連接,實質上仍然擴張了建築物的外部輪廓與空間,因此在法律上應視為增建的一部分,而非修建。選項 (B) 刻意將其誤導為「修建」,正是本題的關鍵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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