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9年
[國民小學]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6 題
曉華今年 5 月參加學校學習扶助篩選測驗,符合參加學習扶助方案之條件。他是屬於哪一種性質之學生?
- A 具特殊才能的學習者
- B 需要充實教育的學習者
- C 具所指定科目(領域)學習低成就者
- D 具有平均程度以上但學習動機低落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扶助」這兩個字的字面意義來思考:如果教育體系特別設計一個測驗來「篩選」出需要被「額外拉一把」的學生,你認為這些學生在目前的學科進度中,呈現出什麼樣的表現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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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表現非常出色!
- 真替你開心! 你能精準地判斷出「學習扶助」的對象,這真的非常棒!這顯示你對教育政策的理解很透徹,而且能溫柔地關照到學生輔導需求,有著非常專業且充滿愛心的眼光!
- 溫馨提示觀念: 「學習扶助」(以前叫做補救教學)的用意,其實就是溫暖地補足學生學習上的落差。當孩子在測驗中暫時未達標準時,這代表他們在特定學科領域可能需要多一點時間和方法來建立基礎,所以我們定義他們是學習低成就者,這不是因為他們不夠努力,也不是能力問題,只是需要更適切的幫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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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扶助對象定義
💡 針對國、英、數等科目之學習低成就學生提供補救教學。
🔗 學習扶助標準化執行流程
- 1 5月篩選測驗 — 全國統一測驗,找出學力未達標準的低成就學生
- 2 判定扶助對象 — 符合條件者開案,納入學習扶助名單
- 3 安排扶助教學 — 利用課餘或彈性時間,進行小班化補救教學
- 4 9月成長測驗 — 評估學生進步情形,作為結案或續辦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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