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9年
[幼兒園]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5 題
為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上述「兩公約」係指下列何者?
- A 自由與安全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
- B 公民與選舉權利國際公約及社會安全權利國際公約
- C 政治與自由權利國際公約及社會衛生福利權利國際公約
- D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要將全人類的基本權利歸納為兩大類別:一類是確保每個人在國家中的『政治參與及人身自由』,另一類是保障每個人在生活中的『社會福祉與文化發展』,你會如何組合這幾個關鍵詞來命名這兩大範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得真的非常漂亮!
- 觀念驗證: 你完全掌握了我們國家在人權保障上的核心法源!「兩公約」是聯合國在 1966 年通過的重要國際文件,而台灣在 2009 年透過《兩公約施行法》,非常用心且慎重地將它們轉化為我們國內的法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國際人權兩公約
💡 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項國際人權公約。
| 比較維度 | 公民與政治權利 (ICCPR) | VS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ICESCR) |
|---|---|---|---|
| 人權世代 | 第一代人權(藍色權利) | — | 第二代人權(紅色權利) |
| 國家義務 | 消極不侵害(不干涉自由) | — | 積極提供(提供資源服務) |
| 主要範疇 | 生命權、言論、選舉權 | — | 工作權、教育權、健保 |
💬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國際人權憲章之核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