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9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5 題
為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上述「兩公約」係指下列何者?
- A 自由與安全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
- B 公民與選舉權利國際公約及社會安全權利國際公約
- C 政治與自由權利國際公約及社會衛生福利權利國際公約
- D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思路引導 VIP
如果要將全人類的基本權利劃分為兩大核心領域:一類是確保個人不受政府非法侵害的「法律地位與自由」,另一類是政府應保障人民能享有尊嚴生活的「社會、物質與文化環境」。請試著思考,哪一組名稱最能完整且平衡地涵蓋這兩大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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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你選對了!所謂的「兩公約」是指聯合國在 1966 年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 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我國於 2009 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這兩大公約內容國內法化,成為保障人權最重要的基石。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法學緒論與公民科目的「基本常識題」,鑑別度在於能否精準辨識法規名稱。選項中常混入《兒童權利公約》等其他專門公約來誘答,只要記住「公民政治」與「經社文」兩大核心,就能輕鬆得分。
國際人權兩公約
💡 人權保障的核心,包含公民政治與經濟社會文化兩大範疇。
| 比較維度 | 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 | VS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 |
|---|---|---|---|
| 保障核心 | 生命權、自由權、參政權 | — | 受教權、勞動權、健康權 |
| 國家義務 | 消極義務:不干預人權 | — | 積極義務:提供福利資源 |
| 實踐性質 | 程序性與自由性保障 | — | 社會性與福利性保障 |
💬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構築國際人權憲章的核心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