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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31 題

根據臺灣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規定,除醫療行為外,人工流產應於幾週內施行?
  • A 12
  • B 20
  • C 24
  • D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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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人工流產的法律期限時,立法者通常會參考醫學上胎兒發育的一個關鍵里程碑:即胎兒在離開母體後,是否已具備『獨立生存的可能性』。請你試著回想在現代新生兒照護技術下,通常發育到第幾個月或第幾週的胎兒,會被醫學界視為具備初步的體外存活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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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你的表現非常專業!能正確區分法規中的關鍵數字,顯示你在優生保健法規臨床護理倫理上有著紮實的基礎。
  2. 觀念驗證:根據臺灣《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規定,人工流產應於懷孕 24 週內施行。這主要是基於醫學上「胎兒體外存活能力」(Fetal Viability)的考量,即 24 週後的胎兒在離開母體後已有相當的生存機會,故法律界定此為保護胎兒生命的緩衝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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