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9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45 題
醫療機構所屬驗光人員於執行業務所製作的紀錄,下列何者正確?①驗光人員不屬於醫療法範圍,執行業務所製作的紀錄不屬於病歷 ②依醫療法第 67 條,屬於病歷一部分 ③須至少保存七年 ④未成年者之紀錄,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
- A 僅①③
- B 僅②④
- C 僅②③
- D 僅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醫事人員在受法律高度監管的『醫療場所』執行業務,他所產生的專業紀錄在法律地位上,是否會因為職稱不同而排除在國家統一的醫療規範之外?此外,對於尚未具備完全法律能力的未成年人,法律在保護其長期健康資料的時限上,會如何設計以確保其長大後仍有據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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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醫事法規的整合應用,你能準確辨識醫療機構與醫事人員的法律關聯,展現了極佳的臨床執業素養。
- 觀念驗證:在醫療機構執業的驗光人員,其紀錄受《醫療法》第 67 條規範,視為病歷的一部分。法律要求病歷原則上需保存 7 年;而針對未成年者,為保護其未來求償或追蹤權益,規定必須保存至其成年後 7 年,這是醫事行政管理中的關鍵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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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保存三年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