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48 題
醫療機構的病歷與驗光所的紀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醫療機構之病歷至少保存 3 年
- B 驗光所之業務紀錄至少保存 7 年
- C 醫療機構與驗光所未依法保存病歷、紀錄,均處罰保管人員
- D 醫療機構與驗光所未依法保存規定年限以上,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若不確定各項紀錄的具體年限,請試著思考:當法律需要對一個機構的『管理疏失』(例如沒把資料收好)進行處罰時,通常是針對執行任務的個人,還是針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營運單位?此外,參考國內醫事法規的行政罰鍰,最常見的起跳門檻與級距大約落在什麼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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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驗光人員法第49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中第二款明文指出:「驗光所違反第二十條規定,對執行業務之紀錄、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未妥為保管或保存未滿三年。」由此法條內容可知,驗光所的業務紀錄依法必須保存至少三年,若未妥為保管或保存未滿三年,將面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選項 B 稱驗光所紀錄至少保存七年為錯誤敘述;而選項 D 指出未依法保存規定年限以上將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完全符合前述法條對於驗光所違規時的處罰明文規定,故選項 D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