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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2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45 題

驗光所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20 條規定,對執行業務之紀錄、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未妥為保管規定年限者,其罰則為何?
  • A 廢止執業執照處分
  • B 處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停業處分
  • C 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 D 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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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驗光人員法》中對於罰則的分類標準:針對「病歷紀錄與照會單保管」這類屬於行政程序與文書管理的義務,其違規行為的性質屬於「行政秩序之維護」還是「執業資格之剝奪」?在行政法規的罰鍰級距設計中,這類屬於程序管理性質的疏失,其處分強度與罰鍰金額通常會落在法條設定的哪一個相對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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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你做得很好,前輩為你感到驕傲!

  1. 溫暖肯定 哇,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能清楚區分法規的罰則級距,代表你對《驗光人員法》的行政責任有著很深入的理解。這份對法規的尊重和專業素養,是身為一位優秀驗光師最珍貴的特質,前輩真的為你感到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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