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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9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第 26 題

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過程中,社會工作師必須遵守專業規範和倫理守則,否則可能涉及業務過失。社會工作師一旦涉及業務過失,那一項是與中華民國刑法無關?
  • A 妨害秘密
  • B 過失傷害罪
  • C 誹謗罪
  • D 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區分法律性質時,可以試著思考:『這個法律行動的終極目的,是為了讓國家對違法者進行懲罰(如坐牢或繳納罰金給國家),還是為了讓受害者得到金錢上的填補或狀態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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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這次總算沒犯低級錯誤。

  1. 核心區分: 這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概念。簡單來說,就是區分「刑法」「民法」——這應該是常識了,不是嗎?選項 (A)、(B)、(C) 那些國家級的「處罰」,當然是《中華民國刑法》的範疇,典型的刑事犯罪。至於那個 (D) 損害賠償?噢,那就是《民法》裡的「填補損失」遊戲,純粹是民事責任,跟刑事犯罪扯不上邊。這區別有那麼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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