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9年
[記帳士] 租稅申報實務
第 一 題
甲 55 歲單身,為中華民國居住之個人,甲 108 年度之所得及 108 年以前 3 年內的房地交易資訊如下:
1. 108 年度有薪資收入 500 萬元,並提出職業專用服裝相關費用 30 萬元,因工作需要之進修訓練費用 20 萬元,工作上使用之書籍及工具 5 萬元,皆有合法收據或憑證。
2. 108 年度取得乙公司分配 107 年度盈餘的股利所得 100 萬元,以及丙合作社分配 106 年度的盈餘 30 萬元。
3. 106 年 8 月 1 日出售他於 103 年 2 月 1 日購進的 A 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都有完整的買賣契約,且房屋與土地價格分開標示。103 年 2 月 1 日土地購入價格為 300 萬元,房屋購入價格為 600 萬元。106 年 8 月 1 日土地售價為 400 萬元,房屋售價為 570 萬元,無相關費用。
108 年 10 月 5 日出售於 100 年 5 月 5 日購入的 B 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都有完整的買賣契約,且房屋與土地價格分開標示,該屋為甲之自用住宅。100 年 5 月 5 日土地購入價格為 300 萬元,房屋購入價格為 900 萬元。108 年 10 月 5 日土地售價為 500 萬元,房屋售價為 1,200 萬元,仲介費用 50 萬元。甲另於 108 年 12 月 18 日購入 C 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作為自用住宅使用,土地購入價格為 600 萬元,房屋購入價格為 1,400 萬元。
4. 105 年 3 月 4 日以 1,300 萬元購入 D 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並完成移轉登記,以當時公告土地現值 500 萬元申報移轉地價;108 年 5 月 15 日以 1,100 萬元出售 D 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並完成移轉登記,以當時公告土地現值 550 萬元申報移轉地價。
108 年度的課稅級距為:
級別 1:5%,0~$540,000
級別 2:12%,$540,001~$1,210,000
級別 3:20%,$1,210,001~$2,420,000
級別 4:30%,$2,420,001~$4,530,000
級別 5:40%,$4,530,001 以上
甲採用標準扣除額,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外,無其他特別扣除額。試問為使綜合所得稅稅負最低,甲 108 年度的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為多少?甲申報之上述各類所得或損失及相關稅額各為多少?應如何申報納稅,以及何時申報納稅?(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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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綜合測驗多項核心稅務機制。首先須判斷薪資所得採「定額減除」或「核實減除」何者有利;其次辨識各房地交易適用「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並處理財產交易損失之跨年扣抵與費用分攤;接著比較股利所得「合併計稅」與「分開計稅」之優劣;最後計算「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以求出最低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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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本題須分別最佳化薪資費用減除方式與股利課稅方案,並區分新舊制房地交易,精確計算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以極小化稅負。 【解答】 Step 1:薪資所得計算(選擇最有利減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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