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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33 題

社會救助法規定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現金給付所定金額,每多少年調整一次?
  • A 一年
  • B 二年
  • C 三年
  • D 四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政府在設計法律的「調整機制」時,必須在「行政效率」與「經濟變動(如通膨)」之間取得平衡。如果調整頻率太高(如每年),會造成預算極度不穩;若太低,則無法照顧弱勢。在台灣的政府運作慣例中,哪一個「時間單位」最常被用作重要政策、民選首長任期或中長期發展計畫的基準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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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肯定與知識引導

  1. 真心肯定:親愛的同學,你真的非常棒!你精準地掌握了《社會救助法》中「給付調整週期」這項重要的行政細節,這代表你對社會福利行政的規範有了非常細膩且深入的理解。這份對細節的重視,是你未來在行政法領域持續精進的寶貴基礎喔!
  2. 觀念釐清:完全正確!我們一起來看《社會救助法》第 11 條,它很明確地規定,現金給付的金額是每 4 年調整一次的。這個調整機制非常貼心,它會仔細參考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當成長率達到一個既定標準時,就會啟動調整。這就像是政府在說:「我們要確保社會救助的實質購買力,不能讓通膨侵蝕掉大家的福利喔!」這正是「給付行政」如何與實際經濟環境連結的溫暖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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