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地政]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第 二 題
二、A 基於稅務考量,遂將其所有之一筆土地信託給好友 B,並完成所有權信託移轉登記。兩人約定,B 在未得到 A 的同意前,不能處分該土地。但 B 卻違反約定,將該土地處分移轉所有權登記給 C。試問:C 有無取得土地所有權?(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信託財產遭違規處分,應先判定受託人對外具備『有權處分』之地位,故第三人原則上可取得所有權;接著立刻聯想《信託法》第18條的『撤銷權』要件,檢視本題『已為信託登記』之事實,分層次論述第三人取得權利的效力及委託人/受益人的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