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10年
[地政]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第 一 題
一、母親 A 贈與一筆土地給 17 歲女兒 B,雙方並約定 B 將來繼承時,必須扣除該筆贈與。試問: A 得否代理 B,完成該不動產之所有權贈與登記?(3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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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限制行為能力人純獲法律上利益」與「禁止自己代理」之交錯適用。考生應先定性『繼承時扣除之約定』是否構成財產上負擔(結論為否),接著探討法定代理人贈與財產給未成年子女時,能否依目的性限縮排除民法第106條自己代理禁止及第1086條第2項利益相反之適用,最終導出合法代理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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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父母贈與財產予限制行為能力子女並約定將來繼承時扣除,是否屬「純獲法律上利益」?法定代理人得否為自己代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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