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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9 題

依憲法規定,關於行政區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我國憲法無規定
  • B 行政區劃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 C 行政區劃法必須經由公民複決
  • D 我國目前已有關於行政區劃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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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國家的行政地圖邊界(如縣市界線),事關國土規劃與資源整併。如果各個地方政府都能自行定義自己的管轄範圍,會不會造成國土零碎化或衝突?從「國家整體性」的角度來看,誰最有資格制定這套規範地圖變動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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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憲法中關於行政區劃的權限歸屬。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08條規定:「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二 行政區劃 。」由此可知,我國憲法對於行政區劃已有明文規範,且明定該事項係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因此,選項 B 指出行政區劃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完全符合憲法條文之規定,為正確答案。其餘選項中,選項 A 稱憲法無規定顯與上述條文不符,而選項 C 所述之公民複決及選項 D 所稱已有專法,皆未見於該憲法規定中,故皆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