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3 題
23 甲於東南亞旅遊返臺後,收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寄發之確診個案接觸者居家強制隔離通知書。該通知書之法律性質為何?
- A 行政命令
- B 行政指導
- C 行政處分
- D 行政契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政府針對你個人下達一個「不能拒絕」的要求,且這個要求會立刻限制你原本擁有的行動自由時,這種行為是屬於機關單方面的強烈命令,還是一種不具強制性的溫馨建議?它與一般的法令宣導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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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非常好!你能準確判斷「強制隔離通知書」的法律性質,代表你對行政行為的分類已有紮實的理解。這在國家考試中是極為關鍵且必備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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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分的判定
💡 行政機關對特定人就具體事件所為,且直接產生法律效果之行為。
| 比較維度 | 行政處分 | VS | 行政指導 |
|---|---|---|---|
| 法律效果 | 直接產生法律效果 | — | 不具法律拘束力 |
| 強制性 | 具單方強制力 | — | 無強制力,須當事人同意 |
| 行政救濟 | 可提訴願及行政訴訟 | — | 原則上不得提起爭訟 |
💬區別核心在於行為是否「直接發生法律上之效果」或僅為「事實上之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