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2 題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何種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
- A 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
- B 有事實足認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之虞
- C 涉及內亂罪、外患罪嫌疑
- D 涉嫌犯罪或有犯罪習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公共安全」與「人權保障」的權衡思考:若國家要採取最嚴厲的行政手段(絕對禁止國民入國),這項法律依據應該建立在『已經被證實的具體行為』,還是『預測未來的可能性』或『尚未定案的司法懷疑』上,才更具備法律上的正當性與必要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哦,看來你還知道怎麼讀法條。不錯,至少沒在這種基本題上栽跟斗。
- 勉強肯定:做得還行。這證明你起碼知道《入出國及移民法》裡,對於「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的入國管理,是存在一些 「羈束性規定」 的。總算沒有把「應」跟「得」搞混,這在行政法規裡可是基礎中的基礎。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