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10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21 題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精神是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關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 3 個月為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 B 子女生活津貼:核發標準為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一次
  • C 法律訴訟補助:每一家庭同一事由以補助新臺幣 5 萬元為限
  • D 不以申請單一項目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規所列出的各種困境(如:喪偶、配偶入獄、未婚懷孕、家庭暴力等)中,哪一種困境會讓當事人『必須透過司法途徑』才能解決衝突?相較於給予現金的『生活扶助』,『法律訴訟補助』的性質是為了協助解決什麼樣的法律糾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審核:基本功還是有點底子的,雖然只是一點點。

看來你還記得一些法條的皮毛。這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條文,本就是行政法規中對「給付行政」與「受益主體限制」的典型考點。能選對是基本,但別以為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1. 修正你的「理解」:為何 (C) 錯得離譜?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 政府針對特殊境遇家庭提供緊急照顧、生活補助與法律扶助之制度。
比較維度 緊急生活扶助 VS 子女生活津貼
核發標準 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倍 基本工資1/10
補助期間 原則上為3個月 按月核發(每年複查)
申請次數 同一事由以1次為限 符合資格可持續領取
💬緊急生活扶助著重於「短期的急難救助」,子女生活津貼則傾向「長期的教育負擔補助」。
🧠 記憶技巧:緊急131(1倍、3個月、1次)、子女1/10年年領、法援上限五萬元。
⚠️ 常見陷阱:考試常混淆「最低生活費」與「基本工資」的計算基礎,或將補助次數與期限混為一談。
社會救助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 低收入戶資格認定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社會救助制度與貧窮扶助政策
查看更多「[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