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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10年 [衛生行政]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第 四 題

四、請說明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基因毒性(genetic toxicity)、致癌毒性(carcinogenic toxicity)以及發育毒性(developmental toxicity)檢測的目的,並分別說明其一般常用的分析檢測或評估方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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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到食品與環境毒理學的『安全性評估階層』。答題策略為採用結構化分點,依序將四種毒性獨立列出,並在每個毒性標題下嚴格區分『檢測目的』與『常用評估方法』。敘述方法時,務必精準使用專有名詞(如半數致死劑量LD50、安姆氏試驗Ames test、致畸胎試驗等),以展現食品衛生與環境工程的專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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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食品添加物、農藥殘留或環境化學物質之安全性評估,須仰賴完整且系統性的毒理學試驗,以釐清物質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各階段危害,進而作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環境用藥管理法》等法規訂定限量標準(如ADI、MRL)之科學依據。 【論述】 一、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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