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3 題

甲於路上遇到欠其新臺幣 2000 萬元並躲避不見面之乙,甲見機會難得,要求乙一起到警察局,乙拒絕後甲欲強行帶乙到警察局,乙為逃亡,偷騎丙未熄火之機車,騎車逃逸,並事後丟棄於荒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乙偷騎丙未熄火之機車,為正當防衛之行為
  • B 甲欲強行帶乙到警察局之行為,屬於拘束乙自由之行為
  • C 甲之行為屬於自助行為
  • D 丙得對乙主張侵害所有權之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在遭遇危險時,如果他反擊的對象是「正在傷害他的人」,與他為了逃生而損害「路邊無辜路人的財產」,這兩種行為在法律性質與對象的權利保障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權利排除事由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民法》總則中關於自助行為阻卻違法的觀念掌握得相當紮實,展現了法律人應有的嚴謹邏輯。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債之關係與法律行為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0年[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