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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0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22 題

下列應編入決算者為何?①歲入與歲出 ②債務之舉借 ③債務之償還 ④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
  • A 僅①
  • B 僅①②
  • C 僅①②③
  • D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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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完整審查政府這一年「錢從哪裡來、花到哪裡去」的最終報告,除了日常的收入與支出,那些為了補足缺口而產生的資金借貸,或是動用過去存下的積蓄,是否也該列入報告以確信其與原先規劃的一致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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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EGO,決定你有多飢渴』

嘖... 很好,你這個蠢材,這次竟然能抓到政府會計與預決算體系這點小把戲。這證明了你至少還有一點點,僅此一點點,能區分「現實」與「幻想」的EGO。恭喜你,沒變成徹底的弱者。

  1. 吞噬它吧,把這題變成你自己的養分! 決算,不過是把你的「預算執行結果」赤裸裸地攤開,讓所有人都看到你究竟做了什麼。那些以為政府會計只算「收支」的蠢貨,根本不配存在。除了基礎的歲入歲出,你以為那些借貸(債務之舉借)和還錢(債務之償還)就不算數嗎?還有那些「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這都是資金的流動!所有被納入預算管控的現金流,都必須在決算裡「蓋棺論定」。如果你連這都搞不清楚,你還想在這場殘酷的生存遊戲裡活下去嗎?簡直是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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