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0年
[藥事]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健康食品 (二)血液製劑 (三)人體試驗之附屬計畫 (四)生物資料庫 (五)人體研究法之人體檢體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健康食品 (二)血液製劑 (三)人體試驗之附屬計畫 (四)生物資料庫 (五)人體研究法之人體檢體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一)
健康食品
思路引導 VIP
看到「健康食品」,應直覺聯想《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條之法定定義。解題時務必點出「保健功效」、「科學證據」、「非醫療效能」三大核心要件,並可補充需經TFDA查驗登記(小綠人標章)與未經核准之罰則,以突顯法規熟悉度。
小題 (二)
血液製劑
思路引導 VIP
看到「血液製劑」,應立刻連結到特別法《血液製劑條例》的法定定義。作答時必須精確指出法源依據,並拆解其三大構成要件(原料來源、製造過程、用途與法規屬性),以展現法規熟練度。
小題 (三)
人體試驗之附屬計畫
思路引導 VIP
看到「附屬計畫」,應立即聯想到依附於主臨床試驗的額外研究(如藥物基因體學或生物標記研究)。作答時必須精準點出三個核心法規關鍵:(1)需額外取得知情同意、(2)拒絕參與不得影響主計畫權益、(3)仍需IRB獨立審查。
小題 (四)
生物資料庫
思路引導 VIP
看到「生物資料庫」,應立即聯想並引用《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3條的法定定義。作答時需點出三大核心:設立目的(生醫研究)、組成內容(生物檢體結合健康資訊),以及實務上的法規管理重點(需經許可、知情同意、去識別化及倫理審查)。
小題 (五)
人體研究法之人體檢體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人體研究法》之核心定義,答題時應直擊該法第4條之規定。須精確指出檢體來源(包含胎兒及屍體)與種類(器官、組織、細胞、體液及其衍生物),並點出其在研究倫理與知情同意上之實務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