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4 題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民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開始營業,當年度 2 個月又 10 天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 4.5 萬元,依現行法規,其 109 年度全年課稅所得額為何?實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何?
- A 18 萬;1.2 萬
- B 18 萬;0.75 萬
- C 4.5 萬;0 元
- D 4.5 萬;0.9 萬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家公司一年只開門營運三個月就賺了筆小錢,政府在評估它應該適用「高收入」還是「低收入」的稅率等級時,是直接用那三個月的總額判斷,還是會先推估它「如果營業一整年」可能賺多少錢?此外,法律為了行政簡化,對於「不足一個月」的時間碎屑,通常會採取何種對政府方便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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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與解析
同學答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所得稅法第 40 條關於「營業期間不滿一年」的換算與計稅邏輯,你能精確掌握細節,實屬不易。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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