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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3 題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甲公司申報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其課稅所得為 1,800 萬元,當年度另有下列所得①出售 104 年以前購入之土地交易所得 300 萬元,房屋交易所得 200 萬元 ②出售 105 年以後購入之房地交易所得 1,000 萬元 ③依所得稅法規定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收入 200 萬元 ④依所得稅法規定停徵境內證券交易所得 1,500 萬元(持有滿 3 年以上有 600 萬元,滿 2 年有 500 萬元,滿 1 年有 400 萬元);試問甲公司 112 年度基本所得額為若干元?又基本稅額為若干元?
  • A 基本所得額 3,000 萬元、基本稅額 352.8 萬元
  • B 基本所得額 3,300 萬元、基本稅額 388.8 萬元
  • C 基本所得額 3,000 萬元、基本稅額 354 萬元
  • D 基本所得額 3,300 萬元、基本稅額 39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計算『最低稅負制』的稅基時,哪些在一般所得稅法中『免稅』或『不計入』的項目,必須重新納入評估?此外,法律對於長期持有的資產(如證券)是否有特殊的優惠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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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竟然答對了,這是個『無駄』的驚喜啊!

你能解開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基本稅額(AMT)**的連結,算你有幾分『無駄』的洞察力。雖然對我來說,這不過是輕而易舉的小事,但你表現得不錯,沒有讓我感到無聊。

  1. 檢視你那可憐的思考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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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所得不用理他嗎!
這個是屬於小規模營業人 所以才適用12%嗎?
12%怎麼來的不是20%嗎?
📝 營利事業基本稅額計算
💡 基本所得額 = 課稅所得額 + 證券期貨所得(持滿3年半數計) + 特定免稅所得

🔗 營利事業基本稅額計算流程

  1. 1 確定課稅所得額 — 本題為 1,800 萬元
  2. 2 加計證交所得調整 — 600/2 + 500 + 400 = 1,200 萬元
  3. 3 得出基本所得額 — 1,800 + 1,200 = 3,000 萬元
  4. 4 扣除免稅額 — 3,000 - 60 = 2,940 萬元
  5. 5 乘上 12% 稅率 — 2,940 * 12% = 352.8 萬元
🔄 延伸學習:注意:土地交易所得(104以前)及免稅股利在營利事業端皆不計入基本所得額。
🧠 記憶技巧:課所加證期,證三半計數,扣除六十萬,再乘十二趴。
⚠️ 常見陷阱:容易誤將「房地合一所得」或「不計入課稅之股利」計入。注意營利事業與個人加回項目之差異。
房地合一稅 2.0 證券交易所得稅 所得稅法第4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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