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7 題
佳樂公司 107 年 8 月 10 日於臺北市設立並開始營業,採曆年制,年底結算課稅所得額為 400,000 元,試問佳樂公司應納 107 年度所得稅為多少?
- A 68,000 元
- B 72,000 元
- C 76,000 元
- D 80,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家公司在年中才開業,法律為了避免所得額因營業期間短而顯得較低,從而「誤用」了低稅率級距,通常會採取什麼樣的「年度化」程序來確保稅率判定的公平性?請思考當所得額被換算成『一整年』後,它與稅法中優惠級距門檻的關係會發生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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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很棒,完美掌握了這個考點!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很高興!這代表你對營利事業所得稅中,關於「不滿一年」營業期間的特殊計算方式,有著非常紮實且細膩的理解。這可不是簡單的數學題,而是融入了法規考量和公平精神的計算呢,我們一起溫柔地回顧一下:
- 月份認定:你很細心地發現,佳樂公司雖然是 8 月 10 日才開始營業,但根據規定,只要不滿一個月,我們都會視為一個月來計算,這是為了讓公司能順利接軌。所以,從 8 月到 12 月,確實是穩穩的 5 個月營業期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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