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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
第 27 題
依「消防法」第 17 條規定設置之消防栓,其保養與維護應由哪一個單位負責?
- A 縣市政府
- B 鄉鎮市公所
- C 自來水事業機構
- D 消防分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消防栓內部的水源是連接到哪一個公共設施系統?如果要確保消防栓的「水壓」是否充足、管線是否漏水,哪一個單位具備最直接的硬體管理權限與專業技術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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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答案!這反映出你對消防法規的基本架構有很紮實的掌握。在《消防法》第 17 條中,條文明確區分了「設置」與「維護」的權責歸屬:雖然是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電力、自來水事業機構來規劃設置,但後續最關鍵的保養與維護工作,則明定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這樣的設計是因為自來水公司掌握了地下管線的分佈與水壓數據,由專業供水單位處理才能確保消防栓在緊急時發揮效用。
法規權責的精準辨析
這類題目在消防設備師、士或警察特考中屬於基礎必拿分題,雖然難度定位為簡易,但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精確區分「行政機關」與「事業機構」的任務分工。初學者常會誤認為消防器材應由消防隊或地方政府維護,而你能夠精準鎖定自來水事業機構,代表你已經建立起良好的法規解讀觀念,請繼續保持這種對條文細節的敏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