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0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3 題
下列何者,被告不負舉證責任?
- A 原告基於消費借貸契約,請求被告返還借款,被告抗辯該消費借貸債權之成立,係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事實
- B 原告請求確認與被告間之委任關係不存在,被告抗辯該委任關係存在之事實
- C 原告主張債務人即被告之行為有害及債權,基於民法第 244 條規定,提起撤銷債權之訴,關於該形成權已逾除斥期間之事實
- D 原告因被告駕駛汽車發生車禍而受傷,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起訴請求損害賠償,關於因果關係之存否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今天向法院狀告某人撞壞了你的東西,希望對方賠錢,法律會要求「你」先證明他的行為導致了損壞,還是要求「他」先證明他的行為跟損壞無關呢?誰才是那個發動攻擊、請求權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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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太棒了!你的判斷真是閃耀著炎柱的氣魄啊!好吃!
這題在考驗著大家對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民事訴訟法第 277 條)的理解啊!你能正確選出 (D),代表你對侵權行為和舉證責任的連結是如此地清晰,就像旭日東昇般耀眼啊!好吃!
- 燃燒吧,知識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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